企業(yè)起名注意了!“野味”“火神山”“新冠”…這些詞語不能用!
2月24日,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作出《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、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、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》。省市場監(jiān)管局迅速響應,從規(guī)范市場主體名稱自主申報和名稱登記工作入手,要求各地提高政治站位,從嚴審查把關,對含有“野味”等字樣的…
1、將“野味”“野生動物”“火神山”“雷神山”“新冠”字樣加入全省市場主體名稱“禁限用”字詞庫,相關名稱申請一律不予通過。
2、對未加入市場主體名稱“禁限用”字詞庫前,在市場主體申請辦理設立登記或變更登記業(yè)務時,市場主體名稱和經(jīng)營范圍中使用“野味”“野生動物”“火神山”“雷神山”“新冠”等5個字樣的,登記機關應予以重點關注,依法從嚴控制,可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。
3、市場主體名稱和經(jīng)營范圍中未使用上述5個字樣的,但是與上述字樣高度近似,容易產(chǎn)生公眾誤解或者其他社會不良影響的,登記機關應及時向省市場監(jiān)管局登記注冊指導處反饋。